徐强胜
职称(职务):教授
学历:法学博士
教授课程:民法学、商法学、公司法
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所获荣誉:
1、2004年起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
2、2006年成为河南财经学院民商法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组长
3、2008年民商法学科成为河南省级重点学科
4、2010年主讲的商法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2013年成为河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5、2010年作为负责人申报省级法学实验室获得批准
6、2012年作为负责人申报省级法学特色专业获得批准
7、 2006年9月被评为郑州市优秀教师
8、 《经济法和经济秩序的建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获得河南省2007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9、 2008年、2009年被评为郑州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称号
发表文章:
1、《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全译本、第九、十卷),(合译、第一),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2、《公司纠纷裁判依据新释新解》(独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
3、《金融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主编),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年12月版
4、《商法导论》(独著),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5、《商法学》(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6、《经济法和经济秩序的建构》(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7、《公司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
8、《商法案例分析》(范健主编、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主要论文:
1、《民商合一下民法典中商行为规则设置的比较研究》,《法学杂志》(CSSCI)2015年第6期。
2、《股权转让限制的效力-〈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功能分析》,《环球法律评论》(CSSCI)2015年第1期。
3、《资本信用弱化的再解读-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第一),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2014),法律出版社2014年8月版。
4、《商事关系内容的建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该文章为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4年第4期全文转载。
5、《现代商法的基本思维》,载陈洁主编:《商法规范的解释与适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6、《公司自治与企业社会责任》,《法学杂志》(CSSCI)2013年第5期。
7、《企业形态法定主义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CSSCI)2010年第1期。该文章为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0年第7期全文转载。
8、《企业形态的法经济学分析》,《法学研究》(CSSCI)2008年第1期。
9、《商主体的类型化思考》,《当代法学》(CSSCI)2008年第4期。
10、《论股份种类的设置》,《河北法学》(CSSCI)2006年第9期;
11、《新证券法公开透明原则评析》,《上海金融》(CSSCI)2006年第1期;
12、《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司法痼疾》,《中国金融》2006年第9期;
13、《商业银行违规贷款中的法律关系浅析》,《济南金融》2006年第6期,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2006年第10期全文转载;
学术、社会活动:
1、2015年4有12日,参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民法总则立法研讨会”,作“民法典中营利法人”主题发言。
2、2014年12月,参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办的“海峡两岸民商法论坛”,作为评议人评议商法组交流发言。
3、2013年9月28日,参加由西北政法大学与韩国忠立大学联合主办的“长安商法论坛-东亚公司治理及变革”,并作“投资者权利的需求与供给-以平安证券设立补偿基金为例”主题发言。
4、2013年5月,应邀参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室主办的“商法思维及应用”研讨会,并作“现代商法的法律思维”主题发言。
5、2015年4月23日,参加由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河南省日报社主办的“依法治省”研讨会,作了关于“依法治省应有私法思维”的主题发言。
6、2014年3月10日,应邀参加河南省人大法工委主持的关于完善地方立法的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
7、2014年7月29日,应邀参加由河南证监局召开的“河南地区资本市场规范性文件评价会”,并作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