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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公司法案例月读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1-04-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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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下午,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河南大学公司法研究中心、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和郑州市律师协会承办,上海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十期公司法案例月读论坛在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议室举行。本期论坛的议题为“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活动采取线下和线上同步直播方式进行,共有1600多人参与活动。论坛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张良教授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王明振共同主持。

论坛分为主题发言与案例分享和交流互动二个阶段。在领导致辞环节,我校副校长赵传海教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志增院长、上海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栗魁主任分别代表主办方和协办方致辞。赵传海副校长、李志增院长对论坛自2020年5月举办以来的成绩作了充分肯定,对未来如何进一步提升论坛的质量和影响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主题发言环节,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范健教授以《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法律适用问题》为主题作主题报告,范健教授就《民法典》颁布之后商事登记纠纷法律适用问题作了高屋建瓴的发言,深化了与会人员对公司登记的理论认识。随后,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李保甫副会长以《<民法典>对法律行为理论及规则的重构对公司登记事项的影响》作了发言,河南大学樊涛副教授、我校王长华副教授分别对公司登记的性质与效力、法定代表人的变与不变发表了看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静法官就河南法院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件审理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分享。

论坛第二个阶段通过案例分享、线上提问、嘉宾答疑、现场互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与会人员针对请求变更登记中的管辖问题、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问题、股东出资变更及股权代持背景下登记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等展开深入研讨。

河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郑州大学宁金成教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宁教授对本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会成功举办给予高度评价并预祝公司法案例阅(月)读活动越办越好。

公司法案例月读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扩大了我校的社会影响力,深化了参会人员对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理论与实务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参会人员的案例研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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