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民商经济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3-24  浏览次数:[]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要求和学校《复试工作方案》,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提高复试工作质量,对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晓景

成员:毛立新张道庆徐强胜

2.办公室工作成员:张英豪、侯向阳、孙璐、李依琳、马一杰、宋皓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各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评卷评分。

3.监督小组:

组长:谢安映 成员:丁勇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复试内容和要求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小于 1:1.2。

2.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外语笔试及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复试科目中任何一科缺考、白卷的考生,均取消录取资格。

3.学院三个硕士点的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外语笔试及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合同法学、经济法学两门专业课。

4.专业课笔试试卷分数为 100 分,时间为2小时;外语笔试满分 100 分,难易程度应与初试相当。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 100 分,其中听力占 60 分,口语占 40 分。

5.专业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为主,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学研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人文素质等。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6.同等学力人员加笔试合同法学、经济法学(暂定),每门满分为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在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7.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口语、听力)要全程录音录像,并于复试结束后刻光盘上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4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 3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 30% 。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5× 60% +复试成绩 × 40%。

五、工作程序

1.在本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并交研究生处备案。

2.依照工作程序确定复试名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差额按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并提前将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及时查看学校和各院(系)相关通知和复试方案。

3.复试。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按照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4.各复试工作组应按时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和结果经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民商经济法学院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3月

26日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8:00—9:00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办公室


10:00--12:00

专业课笔试

(民商法、经济法、环境法)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9会议室


13:30—16:30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

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209会议室

经济法219会议室

环境法206会议室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9会议室

3月

27日

9:00---11:00

英语笔试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9会议室


14:00—18:00

同等学力加试

环境法206会议室


13:30—16:30

英语口试

民商民商经济法学院209会议室


七、监督和争议处理

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各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联系电话:0371-5615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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