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度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19]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9年在籍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审核条件
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和院内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8级本科学生
2、思想品质优良,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具有申请转专业的资格。
二、转专业限制
(1)不得申请转专业的规定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①跨学历层次的;
②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③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④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
⑤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⑥艺术类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⑦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⑧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三、转专业要求:
(一)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笔试或面试,从学生学习成绩、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二)在我院拟同意转出的学生,经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组织的考核没能实现转专业的,可再向其他专业申请转专业(前提是该专业备案的名额在第一次申请转专业后尚有空缺),经该专业所在院系考核同意其转入的,可转到该专业学习,不同意其转入的,该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三)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名额
此次转专业申请转入名额占2018级各专业在籍在校人数的20%-50%,各专业具体名额见下表:
2018级学生转专业预转出转入指标一览表
学院 |
专业 |
学生人数 |
预转入指标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法学(民商经济法方向) |
169人 |
20% 34人 |
知识产权 |
71人 |
50% 35人 |
转专业考核形式
(一)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人数在我院备案的人数比例范围内的,只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以及法学基本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若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我院备案的人数比例的,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笔试考核内容为英语,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转入名额的1 : 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学生,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以及法学基本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转专业录取标准
(一)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人数在我院备案的人数比例范围内的,经面试,无特殊情况的,我院均接收。
(二)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人数超出备案人数比例的,经笔试和面试,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转入名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转专业工作小组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陈晓景 副组长:毛立新、丁勇
成员:董丽娜、马一杰、孙璐、段晓俊
八、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报名申请
4月11日9:00—4月15日12:00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项进行转专业网上报名,点击界面右上方“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界面右上方“提交”完成转专业申请。
(二)我院对转出学生资格审核与公示
4月16日—17日我院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核。
4月17日下午17:00前我院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院长签字)报送教务处,并在我院网站主页向学生公示;同时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学生申请表》(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根据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进行分类,送交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
(三)学校对学生转出资格审核
4月18日-19日教务处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中对我院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我院转出的学生名单。
(四)我院对转入学生考核与公示
4月22日-5月6日,按照我院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最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院系进行公示。
5月10日17:00前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和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5月10日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没有通过考核学生的申请表将返回学生所在院系。
(五)第二阶段考核
学校根据第一阶段申请及录取情况另行安排。
(六)学校审核
教务处对转入院系报送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示三天,最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返回学生转入院系。
第一阶段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在5月17日后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中查询是否通过考核,第二阶段转专业学生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