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民商经济法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11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23]2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23年在籍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我校2022级普通本专科学生(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定向生除外)。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资格

思想品德优良、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

7.专业分流后,申请转入同一大类其他专业的;

8.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三)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普通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其他专业;

4.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同艺术门类其他专业;

5.普通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四)优先考虑情形

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因创业休学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5.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已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及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排名前1%的学生。

三、转专业要求

(一)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考核,从学生学习成绩、兴趣特长、表彰奖励、身心条件、学习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二)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名额

民商经济法学院经研究决定允许转入比例不超过该专业学生总人数的30%。

2022级学生转专业预转入指标一览表

学院

专业

学生人数

预转入指标

民商经济法学院

法学

161人

30% 48人

知识产权

30人

30% 9人

五、转入(出)考核

(一)转入考核

转入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考核内容为英语,满分100分;

2.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兴趣、学业规划、爱好特长及身心健康等方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

(二)转出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和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第一学期平均成绩占比70%,面试成绩占比30%。

六、转入(出)标准

(一)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按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二)申请转出学生按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同意转出名单报教务处。

七、转专业工作小组

转专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弓永振陈晓景

副组长:时从庚张良李嵩誉张洋

成员:李志强代文明马明华魏丽丽王莉吕愔李鹏飞张雨萌

八、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一)4月11-12日,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学生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每位申请人第一阶段只能填报一个专业(2022级专业设置情况参考附件2)。4月12日17:00前,交至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学办公室(教职工活动中心204),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4月13日-17日,我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并将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的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拟同意转出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4月17日17:00前学院将《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公示截图)报送教务处。

(三)4月18日17:00前,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转专业申请表交至转入院系。

(四)4月19日-25日,按照我院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第一阶段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最终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在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在拟同意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25日17:00前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公示截图)、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五)4月26-28日,第二阶段转入考核及公示。第一阶段我院未接收学生,可在原申请表中补充填报第二阶段志愿学院及专业,并于4月26日12:00前交送至转入学院(第一阶段转入人数未达到拟接收人数的专业所在学院),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及公示。学院于4月28日17:00前将第二阶段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六)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学生可准予转专业。

九、其他规定

(一)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档案,转出院系应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转专业名单于新学期第一周内移交学生转入院系,学生转入院系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妥善保管,并做好交接手续。

(二)获准转专业学生学费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收费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学生原所在院系负责监督执行,并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民商经济法学院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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